您的位置:首页 - 专题专栏

专题专栏

  • 2011-09-21
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
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,制定本细则。 第二条 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,具有利用价值的,呈固态、液态、气态的自然资源。 矿产资源的矿种和分类见本细则所附《矿产资源分类细目》。新发现的矿种由国
    更多
  • 2011-09-21
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
    (1986年3月19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, 根据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《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〉的决定》修正)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发展矿业,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、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,保障社会主义
    更多
  • 2011-09-21
   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
    国发〔2006〕4号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 地质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先行性、基础性工作,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。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,对地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。为了全面增强地质勘查的资源保障能力和服
    更多
  • 2011-09-21
 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地质勘查队伍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
    国办发 [2003]76号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 地质勘查是国民经济建设的先行性、基础性工作,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全过程。地质勘查队伍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,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仍然担负
    更多
  • 2010-08-19
    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
    国土资发〔2010〕61号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国土资源厅(国土环境资源厅、国土资源局、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、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),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有关直属单位,部机关有关司局:属地化改革以来,中央和属地化管理的国有地勘单位(以下简称“国有地勘单位”)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,不断适应新形势
    更多
  • 2010-04-26
    国土资源部关于构建地质找矿新机制的若干意见 
    国土资发〔2010〕59号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国土资源厅(国土环境资源厅、国土资源局、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、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),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有关直属单位,部机关有关司局: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地质工作规律的要求,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及企业相互联动,公益性地质工作、地质勘查基金
    更多
跳转到